深圳美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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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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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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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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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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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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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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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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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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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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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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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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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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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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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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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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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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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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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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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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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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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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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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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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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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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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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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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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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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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2020111959942049.jpg

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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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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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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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2020111959942049.jpg

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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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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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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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2020111959942049.jpg

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2020111041576849.jpg

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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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2020111959942049.jpg

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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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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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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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2020111041576849.jpg

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20201110091053195319.jpg

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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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2020111041576849.jpg

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20201110091053195319.jpg

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2020111959942049.jpg

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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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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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2020111959942049.jpg

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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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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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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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2020111959942049.jpg

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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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20201110091053195319.jpg

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2020111959942049.jpg

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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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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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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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申请注册申请与审查手册[含婴儿]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0 关键词:
  


为标准少年儿童(含婴儿,下列称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与技术性评审工作中,根据《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手册。

一、应用领域

(一)本手册适用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与评审。少年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纪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应用的化妆品。

二、配方标准

(二)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配方常用原料的类型。

(三)挑选香料、添加剂、添加剂及表活剂时,应坚持不懈合理基本上的少使用、无需标准,与此同时应关心其很有可能造成的副作用。

(四)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不适合应用具备例如美白皮肤、去斑、祛痘、除毛、抑汗、除味、育发、染头发、烫头发、健体、美胸等作用的成份。

(五)应取用有一定安全性应用历史时间的化妆品原料,不激励应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制取的原料。

(六)应掌握配方所应用原料的来源于、构成、残渣、理化性质、应用领域、安全性用量、常见问题等相关信息内容并备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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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系数

(七)申请公司解决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开展科学研究与点评,保证商品应用安全性。

(八)申请公司应依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对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所应用原料开展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九)应融合商品的应用方法(如用后是不是清洗),提升对配方中应用香料、酒精等有机溶液、正离子表活剂及其透皮硫化促进剂等原料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的安全系数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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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

(十)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应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审理要求》要求的少年儿童化妆品申请注册规定申请。未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的化妆品,其包装设计不可以图案设计或别的方式表明或暗示着为小孩子化妆品。

(十一)做为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申请材料,应包含根据安全系数考虑到的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

(十二)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需从安全系数视角融合配方所应用原料开展剖析。为有利于申请者申请,本手册给予了少年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实例做为参照,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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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

(十三)针对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理化和合理性开展评审:

给予的申请材料应齐备,并合乎相关材料规定;

商品中文名字或包裝可视性面中应明确适用少年儿童等描述性术语;

针对少年儿童应用的商品,应在商品标签(含产品手册)中标明应在成年人监测下应用等警告术语;

少年儿童化妆品以及常用的原料应合乎《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少年儿童化妆品的检测新项目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检测标准》开展。商品对少年儿童应无肌肤及眼刺激,无光毒副作用,无超敏反应性;

少年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可超过500CFU/mL或500CFU/g;

配方设计原理(含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原料的挑选标准和规定、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內容应对于申请商品开展科学研究、有效地论述,且不可与申请材料中的别的內容(如标识、配方、加工工艺等)相分歧;

配方总体数据分析报告的內容应详细,应融合配方常用原料开展剖析。对涉及到《化妆品环境卫生标准》中有限定规定的原料应融合限定规定开展论述。

(十四)经评审觉得申请材料存在的问题的,评审权威专家应依据化妆品管控有关要求和科学论证,明确提出具体意见。

(十五)依据少年儿童化妆品的特性,国家药品药监局可机构对早已准许(办理备案)的少年儿童化妆品开展安全系数再点评。

(十六)国内非独特主要用途少年儿童化妆品办理备案时,应参考本手册规定递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

(十七)本手册由国家药品药监局承担表述,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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